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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會由兩名執行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主席及董事總經理的職責清楚劃分,以確保職權及權利達致平衡。主席主要負責確保董事會有條理地進行管理及執行工作,而董事總經理在首席執行官的協助下,負責本集團的整體運作及實行董事會的策略和政策。管理層負責在董事總經理及首席執行官的領導下管理本集團的日常營運。召開會議的次數及出席人數董事會將每年召開至少四次會議,並於有需要時召開額外會議,以決定整體策略方針及目標,及批准中期業績及年度業績以及其他重大事宜。